2007年5月15日
[啃書] 失竊的孩子 the Stolen Child
第一次知道哥布林,是在打RPG的時候。只要是帶點西洋神話背景的角色扮演遊戲,其中的低階怪物,通常就是哥布林,在歐美哥布林算是很普遍的奇幻生物。調換兒也是西方滿通俗的一種傳說,不過在東方好像就沒聽過類似的故事,拿來嚇小孩的通常是"虎姑婆"。
"失竊的孩子"是個很好看的故事,自從追風箏的孩子大賣後,翻譯文學的選書角度,就開始往這類型的小說走。是怎樣的類型呢?就是好看,不迷信大牌,開始選些故事性強,劇情精彩的小說。應該是說這種轉變是從英文書市開始的,在樣書階段就開始,故事性強的小說在經紀人的奔走下,就會引起眾家出版社搶購,接著就是一連串的行銷,如果對上讀者胃口,就是本暢銷書了。很像在賭博,不過得利的是讀者,因為更多會寫好看故事的作者被發掘,當然讀者也就會有更多好看的故事可看。
當你被關在小孩的身體中,隨著時間流逝,經過越來越多事,但身體卻依舊一樣,你會不會想要長大?當你看著另一邊的世界多采多姿,而自己卻只能在森林中過著日復一日的日子,你會不會想要參與?當你知道自己原本也是屬於那多采多姿的世界,也可以有同樣的生活,你會不會再找個小孩來竊取他的身分,好讓自己回到那世界?於是就有了這種宿命式的輪迴。
對大哥布林來說,他其實有三段人生,第一段是被前一個哥布林偷走的人生,第二段是漫長的哥布林生涯,第三段是偷來的亨利‧戴的人生。當他變成亨利‧戴後,在模仿的生活下,他原本生為人的天賦慢慢的回來,也讓他對自己的根越來越好奇。知道越來越多關於自己第一段人生的記憶後,慢慢的對這理所當然的"抓交替"感到罪惡,當他的兒子出生後,他的罪惡感又加上了恐懼,因為他知道,不遠處的森林中,有著從前虎視眈眈的夥伴。
對A一袋而言,在溺斃後,他應該就要乖乖的當個哥布林,融入森林的生活,等待很久很久以後,回到人世的機會來臨。但他卻不像其他的同伴一樣,他盡力讓自己保有之前的記憶,試圖用文字來留下這些記憶。終於讓他知道了是誰奪取了他原本的人生,開始從旁觀察。最後他了解了,被奪去的人生是回不來的,充其量也只是去假扮另一個人,那不會讓他變回亨利‧戴。最後,他也找到能對抗這漫長時間的方法,去找尋和他愛的小黑妞,脫離這輪迴,一起攜手開創未來。
這故事劇情精彩,讓兩位主角輪流說著自己的故事,用不同的角度去看,看的時候,會期待另一位主角的觀點。故事中其實充滿了無奈,對失去至親的無奈,對日常反覆的無奈,對社會變遷的無奈,對宿命輪迴的無奈,還滿灰暗的內容。不過最後兩位主角都選擇了面對過去,接受現在,不被那輪迴纏住,走出自己的路。很過癮的小說,難怪AMAZON會買下他的電影版權,還滿期待拍出來的結果。
P.S. 遠流還滿用心的,用兩位譯者分別去譯兩條故事線,雖說有點取巧的節省翻譯時間,但兩位都翻的不錯。而且怕讀者與背景距離太遠,加上了不少的注釋,值得鼓勵一下。
失竊的孩子 the Stolen Child
作者:凱斯.唐納修 Donohue, Keith
譯者:朋萱/ 朱孟勳
出版:遠流 2007.05
相關聯結:
出發與回家:寫在《失竊的孩子》中文版發行前夕 by 灰鷹 @ 灰鷹巢城
[紙房子]奇幻 - 2007.04.28 - 失竊的孩子/凱斯.唐納修 by 路那 @ Go to the Moon
「閱讀」讀 凱斯唐納修《失竊的孩子》:動人的小說 by 逸 @ 卵生水筆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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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見:
你應該沒偷書賊可看吧
媽呀~~超好看
商業區的輪不到樣書 XD
等等 為啥雜誌區的可以??
[雖說有點取巧的節省翻譯時間]
嗯嗯,不過這點子也蠻妙的,因為兩人說起故事的語調習氣本來就會不一
樣!用同一個人翻也許反而會有點雷同。
是啊~所以才說很用心 ^^,讓兩者的個性更分明
逸是哪家店的同事啊,之前在RING那有看到
現在一下子找不到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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