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

[文章] 博物館產值 不只是一張門票

這篇文章討論到"產值",這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時候會面對的一的重要的議題。

產業的概念是從經濟活動來的,而文化的本質又跟經濟有很大的差別。如果政府單位在操作文創產業的時候,沒有辦法將核心(藝術)部分跟應用部分分清楚的話,最後會兩面不討好。

就如文中所提到的"效益指標",相關效益是藝術活動很重要的一個部份,要如何去評估觀眾參觀完後的反應或效益?可能發生在隔天,也可能發生在十年後。這要怎麼去量化評估?

但弔詭的是,在文化活動補助的時候,越來越多的單位要瓜分有限的補助預算,那又扯到了評估的問題了。要評估的話,不外乎預算執行度、觀眾數等等量化的數據,可是又怎麼去評估前衛劇團跟一般劇團(?)的價值?



藝言堂》博物館產值 不只是一張門票
2009/02/14 | 經濟日報 | 洪琬喻 (國立故宮博物院助理研究員)


近年來,我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使得博物館等藝文機構也要開始重視「產值」這件事,但在談博物館的產值時,帶動相關產業的直接和間接關聯效果,應受到更多重視,才足以說明文化創意產業的經濟意義。


在「挑戰2008: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及後續推動措施的效益指標中,包括營業額提升、直接就業機會提升、娛樂教育及文化服務占家庭總支出比重提升,以及國際得獎數量等。

文化創意產業的三項選定原則為: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產值大或關聯效益大或成長潛力大、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及附加價值高。


對於文創產業政策中的經濟發展需求,博物館機構如美術館、天文館等,在分類上則歸入文化創意產業中第三類「創意支援與文化周邊」產業內的「展覽設施經營」類別。

公部門的博物館歸為文化創意產業之一,面對政府預算與議會監督,最常被提及的就屬創造「產值」的壓力。然而博物館成立的目的與功能並非僅為硬體設施的經營,例如電影院提供電影放映服務並收取票價,經濟產值並不能如公司經營以營業額扣除成本來單純計算。


博物館本身經營核心文化價值的同時,一併帶動相關產業經濟發展的貢獻,在此文創產業的分類中並未能被平衡的反應。

除了產值以外的效益指標同時提到了關聯效益,意指文創產業營運帶動其他產業經濟發展的效果,包括產業營運帶動上下游產業的民間消費、民間投資和政府投入的直接關聯效果。


舉例而言,博物館舉辦展覽,民眾前往參觀展覽,需要付出展覽門票費,博物館除了門票收入外,同時帶動經濟上的直接關聯效果以民間消費計算,包括在館內的紀念品販售、館內餐飲消費、前往博物館的交通支出等等。

其次,還有間接關聯效果,即民眾在前往博物館參觀該展覽的途中,經過附近景點或消費點產生的交通、娛樂休閒、住宿支出等等。文創產業的選定原則中,「關聯效果大」為三大原則之一,但是在評估指標中確未提到產業關聯效果。


文創產業範疇中的博物館組織在營運上,即便以營業額收入觀之僅為一張門票,以產值觀之門票總收入還必須減去展覽的研究製作費和館所的人事水電設施維護費等成本,然其若以文化觀光的角度觀之,所能帶動的經濟效益遠大於一張門票收入。

除了文化觀光的角度外,從各項衍生商品設計製造產業及研發合作等不同角度觀之,博物館帶動相關產業經濟的效果不容忽視,關聯效果的統計意義較之產值,在博物館所對文創產業的經濟意義上值得受到更多重視。


綜觀近年政府提出的各種文創產業發展計畫、相關經濟統計與研究報告,考量博物館與時並進的使命意義,在文創政策的法規環境及資源分配上,政府應理解博物館並非單純設施經營的機構,同時存在博物館的文化使命的發展經營。博物館的經濟價值應重視其核心內容既能提升文創產業環境品質,又能帶動整體產業發展的經濟意義,平衡計論其參與促進文創產業整體經濟發展的具體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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